熙宁二年
熙宁二年 : 二月,以王安石为参知政事,设立“制置三司条例司”,主持变法。
二月中,苏轼至京,以殿中丞、直史馆授官告院,兼判尚书祠部。三月十六日,苏辙除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。四月,诏议改贡举法。五月,苏轼上《议学校贡举状》,论贡举法不当轻改,得神宗召对。御史中丞吕诲弹劾王安石,出知邓州。秋,苏轼为国子监考试官,策题讽刺王安石,为王安石所怒。神宗数次欲用苏轼,被王安石阻止。冬,苏轼权开封府推官,作《上神宗皇帝书》,论新法不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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